曹永剛先生于2004年加入弘毅投資,目前負責法務合規部、人力資源部和行政秘書部的管理,并擔任弘毅投資香港平臺總經理,從風險控制和公司管理角度,對投資決策和日常運作起到關鍵作用。
在加入弘毅早期,曹永剛先生曾參與多項重要投資,包括石藥集團、先聲藥業、龍浩以及林洋新能源等。目前,曹永剛先生擔任中聯重科和快樂購的監事。
在加入弘毅投資之前,曹永剛先生曾就職于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等。
曹永剛先生擁有中歐國際工商管理學院EMBA學位,荷蘭鹿特丹大學國際法及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專業碩士學位,北京大學國際法專業碩士學位,天津南開大學民商法專業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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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推出兩期個貸不良資產包,要求受讓方嚴格遵守合規要求,不得再次轉讓債權,嚴禁暴力催收,依法使用個人信息。

民間借貸糾紛中的刑民交叉問題(二)——刑事案件結果對民間借貸合同效力的影響
本系列文章第一篇已探討了“法院針對民間借貸糾紛中涉刑案件的處理方式”,本文為第二篇,綜合梳理刑事案件結果對民間借貸合同效力的影響。






洞察 | 從中國平安到紫金礦業:內企巨頭紛紛赴港發無息可轉債,是覬覦低成本or為抑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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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封致歉信中,智譜承認其在GLM-5發布后存在三大問題,即規則透明度不夠、GLM-5灰度節奏太慢、老用戶升級機制設計粗糙。


2月26日,天合光能(688599.SH)披露2025年度業績快報,2025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虧損69.94億元,較上年同期虧損34.43億元進一步擴大。



山西錦源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因涉嫌非法反催收被大同警方查處,涉案金額超2000萬元,非法獲利600余萬元,4名核心成員被刑拘。該案系全國首例以非法經營罪定性偵辦的反催收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