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中外監管層、金融行業高層、經濟學家、民營金融領軍人物獨家供稿。立足中國金融行業,創造財經新視界。
作者:老葉 米澤資產創始人、資產界專欄作者
來源:老葉說不良
上一篇我講了三件事:3.0時代,處置不良資產0.5段消失、1段難度翻倍、2段從選修變必修。
有讀者留言:老葉,你說得我都懂,但我身邊做不良資產的朋友,十個有九個還在問"這套房子評估價多少、幾折能拿下"。
我說:這就是問題所在。
做了12年不良資產,我見過太多人帶著"撿漏"的心態進來,帶著"套牢"的結局出去。根源就一個——第一步就搞錯了。
這篇文章,我把這個"第一步"說清楚。
一、"不良資產"四個字的陷阱
"不良資產"這四個字,坑了太多人。
大家一看,下意識拆分:"不良"是形容詞,"資產"是名詞。所以理解為"有問題的房子、爛尾樓、抵押地"。
連很多法拍房服務機構都宣稱"我們做不良資產業務",進一步坐實了這個誤解。
但真相恰恰相反。
"不良資產"的核心是"不良",不是"資產"。這里的"不良"不是形容詞,而是特指"不良債權";"資產"兩個字,是指債權項下可用于追償的抵押資產、非抵押物等,只是債權的"附屬品"。
我舉個最通俗的例子:
你按揭買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銀行貸款70萬,房子抵押給銀行。后來你還不起了,斷供了。
問:銀行能直接把你的房子收走嗎?
不能。銀行必須走訴訟程序——起訴你、拿到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然后才能進入司法拍賣流程,用拍賣款填補這70萬的窟窿。
這說明什么?
銀行擁有的不是你的房產產權,而是"向你追償這筆債的權利"。法律上叫債權,包括追償權、訴訟權、執行權、抵押權……
法拍房,是債權人在用盡其他手段之后的最后一步。是這條鏈路的終點,不是不良資產本身。
把法拍房等同于不良資產,只看到了終點,完全忽略了過程。這個認知不到位,后面所有的事都會走彎路。
這是這篇文章最核心的一句話,先記住。
搞懂了這個基本邏輯,我們再看官方怎么說——
二、真相:不良資產=不良債權,不是"不良的資產"
先來看官方怎么定義。
《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寫得清楚:
金融機構對表內承擔信用風險的金融資產(包括貸款、債券投資、其他債權投資等),按風險程度分為五類,其中后三類次級、可疑、損失合稱不良資產。
注意這里的關鍵詞:"表內"、"金融資產"。
什么意思?不良資產是站在銀行自身角度來定義的,是銀行自身報表內的資產。本質上就是銀行對借款人的應收款,是銀行收不回來的那筆貸款。房產、土地只是這筆貸款項下的擔保物,是附屬的,不是主體。
很多人把這四個字理解反了,以為"不良資產"=出了問題的資產。但官方定義里沒有(除了抵債資產)——它說的是銀行賬上的那筆債權。
做了這么多年,我給大家一個我自己總結的定義:
不良資產投資,是指收購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綜合運用法律賦予債權的所有權利,采取專業、合理、合法的方式變現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項下對債務人抵押資產和非抵押資產以及擔保權利的受償權。
這句話我說過很多遍,但很多人聽完還是點頭,轉頭又去問"那套房子評估價多少"。
為什么?因為房子看得見摸得著,債權看不見摸不著。我剛入行那會兒也一樣,先看房子再看債權。但干了幾年才明白——這行真正的錢,不在房子里,在權利里。
不良資產投資的核心,說穿了就兩句話:買債權,用權利。
買的不是房子、不是土地,是法律賦予債權人的一整套權利。能不能賺到錢,取決于你會不會綜合運用這些權利。
再看個貸不良:有人信用卡欠了5萬沒還,銀行把這筆債權打包轉讓。它沒有任何抵押物,但法律賦予債權人的追償權利依然存在。
很多人覺得"沒資產就不是不良資產",正是陷入了同一個認知誤區。
定義清楚了,我們再來看一個很多人搞混的數字——
三、"1-5折撿漏"的真相:折扣是按債權本金算的,不是資產價
市面上"不良資產1-5折"的宣傳滿天飛,很多人一聽就心動。
但很少有人問:這個"折扣",到底是按什么算的?
是按資產價格(房子的評估價、市場價),還是按債權金額(本金、本息)?
不同的計算基數,代表的"便宜程度"天差地別。
我來給你算一筆真實的賬:
假設有一筆債權:本金200萬,抵押物是一套市場價100萬的住宅。銀行起訴、執行、法拍,一套下來假設八折成交,也就是80萬。
那這筆債權的合理收購價是多少?

注意:這個折扣是收購價除以債權本金,不是除以資產市場價。
35萬÷100萬=3.5折,那是資產折扣。但這不是你的成本算法——你買的不是資產,是債權。
市面上說的"1-5折撿漏",就是這么來的。但這個35萬,不代表你拿到了市場價100萬的資產。因為你買的是債權權利,不是資產的產權。你需要運用債權權利去變現資產,中間還有成本、有風險、有時間。案例預估假設準確,35萬買來最終盈利只有10萬。
算完這道賬你就明白:折扣低,是因為里面的風險和成本高,不是"天上掉餡餅"了。
四、債權是一整套權利,不只是"告上法庭"
很多人理解的不良資產處置,就一條路:
起訴→判決→執行→法拍→收錢。
這條路沒錯,但這只是工具箱里普遍但成本最高、周期最長的那一把工具。
做這行12年,我學到最重要的事是:債權人擁有的是一整套法律權利,聰明人會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合適的工具。
債權人手里的工具遠不止"起訴拍賣"這一把。重組、轉股、二次轉讓、和解等等等等——會不會綜合運用這些工具,是區分外行和內行的關鍵。
我舉個真實的例子:

廣西金控的一筆債權轉讓,兩戶債權成交價格2278萬,比債權本息2249萬還高。很多人疑惑"沒有折扣怎么賺錢"。
其實買家看中的不是抵押的工業廠房,而是企業整體的價值——排污權、經營資質、產品、渠道。買家可能會通過"債轉股"突破債權天花板,參與企業經營獲得超額收益。
成交價超過債權本息,說明買家看中的根本不是抵押物本身能覆蓋的價值,而是債權背后的一整套權利。即便資產再有價值,能在債權本息范圍內回收的也有限,真正值錢的,是債權賦予你的操作空間。
這就是債權權利綜合運用的魅力。跳出"拍賣變現"的單一思維,特別是在目前3.0時代,才能看到更大的機會。
明白了"買債權、用權利"這個核心,我們再回頭看——入行最容易踩的三個坑,每一個都根源于"把資產當核心"這個底層誤區。
五、三個坑,進這行之前先破掉
坑一:法拍房=不良資產
法拍房只是不良資產全流程的最末端產物。從銀行發放貸款形成逾期,到訴訟、判決、執行,最終才會走到法拍房環節。法拍房只是債權處置的其中一種結果,而非不良資產本身。
坑二:迷信"1-5折撿漏"
"1-5折"是收購債權的價格除以債權本金的比例,絕非實物資產市場價的折扣。脫離處置能力談低價撿漏,最終只會變成本金虧損。
坑三:把債權當成單一工具
以為拿到債權就只有"起訴→拍賣"一條路,不知道重組、轉股、二次轉讓、和解這些權利。用一把螺絲刀修一輛車,效率自然高不到哪去。
寫在最后
不良資產不是"高大上的資本游戲",但也絕不是"空手套白狼"的野路子。
它是一門有門檻的生意。門檻不在于資金,而在于認知——你得先搞清楚你在買什么、賺誰的錢、以什么方式賺、風險在哪里。
下篇聊什么?銀行為什么愿意把債權打折賣給你?不良資產真正的盈利邏輯和利潤來源到底是什么?我們把"分蛋糕"這件事徹底說清楚。
這是我在資產界專欄的第三篇。12年從業,不講大道理,只講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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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界專欄作者:老葉
廣西米澤資產創始人
財務出身,上海財大會計碩士,注冊會計師,早年任職安永審計。2014年加入某國有地方AMC,從總部財務主管轉型子公司分管業務副總,2021年轉型特許服務商,2025年在南寧創立米澤資產。
不良資產從業12年,業務遍及全國10省份,操盤規模超百億,完整經歷行業 2.0 紅利期到3.0存量博弈期,既懂機構制度邏輯,又通民間實操路徑。
現扎根廣西做不良資產綜合服務商,同時專注為普通人入局不良資產提供專業指導。
目前在資產界開設獨家專欄,分享一線實戰經驗、項目案例、機構項目邏輯與行業政策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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